宝盈国证证劵领头指数型进行式股票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示
1. 公示基本资料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主题活动相关的花费,包含信息公开费、会计费、律师代理费等花费不从基金资产中税前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项目投资和科学研究部门负责人认缴本基金市场份额总产量的总数区段为0份。
3、本基金基金主管认缴本基金市场份额总产量的总数区段为0份。
3. 进行式基金发起资产持有份额情况
4. 别的必须提醒的事宜
1、本基金的认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逐渐申请办理,到时候由基金管理员依据基金具体运行情况确定请在认购、赎回对外开放日前按照《公布募集股票投资基金信息公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要求媒体上公示认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者可浏览本企业官网(www.byfunds.com)或致电全国各地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资询有关情况。
风险防范:基金管理员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标准管理方法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售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需要对投资者类型、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安全风险开展区划,并明确提出适当性配对建议。投资者在项目投资基金前要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书》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方位了解基金商品的风险收益特点,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征求市场销售组织适当性建议的前提下,依据本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项目投资做出单独管理决策,挑选适合自己的基金商品。
专此公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