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继承法出台:保险理赔金被旁系亲属越领越远?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闭幕,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正式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这里与保险相关的主要是合同法、婚姻法和继承法。
对于继承法的修改,不仅自己的孩子能继承财产,侄子和外甥也可以继承,扩大了法定继承人范围。
侄甥不仅可以继承实际财产,如房子、保险,还有你的游戏账号、QQ等虚拟财产,这叫扩大遗产范围。
保险属于金融资产,扩大之后的继承人范围,无疑会影响保险的受益人。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其影响几何。
现行约定
关于受益人,《保险法》第18条、第39-42条有明确规定,主要是:
1.指定受益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2.法定受益人/继承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时, 依照《继承法》处理。
敲黑板:待民法典实施后,《继承法》将废除,届时法定受益人的范围将扩大。
3.受益人人数: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数人。
4.受益顺序和份额: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指定受益人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受益人,且可以指定受益人的人数、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假设隔壁老王一家有7口人:老王本人、妻子、3个孩子、老王父母。
考虑到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老王为自己购买了定期寿险,保额300万。五年后老王不幸身故。
若老王指定受益人为上述全部家人,但受益份额为妻子20%、3个孩子每人20%、父母每人10%。
那么老王妻子分得60万(300万*20%),3个孩子每人分得60万,老王父母每人分得30万。
若老王指定受益人仅为妻子与3个孩子,且受益份额是妻子10%、3个孩子各30%,那么:
老王妻子可分得30万;3个孩子每人分得90万,老王父母无任何受益。
指定受益人很好理解:指定是谁,指定多少,全看条款,明明白白。
但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老王夫妻离婚后,老王没有变更指定受益人,老王妻子仍有可能继续获赔,拿到老王的理赔金。
法定受益人
再来聊聊法定受益人。
严格的说,是聊一聊“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若老王这份寿险未指定受益人,那么这份保险将视为老王的遗产,300万保额将按《继承法》处理。
由于老王未指定受益人,老王身故后的300万保额,将由上述6位家人平分,每人分得50万。
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肯定就有第二顺序了。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王携全家7口出游,途经壶口黄河浅滩时,全家不慎落水,无一幸免。(对不起老王。但是,明天和意外,真得无法预料,除了趁早给自己配置好保险,平时真得要多加小心。)
这时,因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即老王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不幸同时身故,这笔300万的遗产将考虑按第二顺序继承。
老王兄弟姐妹不多,只有一个姐姐,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早已过世。这笔遗产该怎么处理呢?
答案很简单:因第一顺序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已不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个姐姐。老王的姐姐将继承这300万。
这笔钱将能帮助老王姐姐一家,改善生活。
可是,如果老王的姐姐已先于老王身故呢?
当民法典扩大法定受益人范围
出现老王全家意外落水、老王姐姐已先于老王身故时,根据现行《继承法》,老王这笔遗产就没有法定继承人,将收归国有。
由此看来,现行《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相对局限的,不能很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
前述老王的直系血亲身故后,老王的这份寿险理赔金归国家所有,他姐姐一家人无法得到应有的照顾。
但是,民典法草案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后:老王姐姐的孩子,也就是老王的外甥,也能继承老王的寿险理赔金。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第907条增加了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具体修改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老王一家虽然不幸身故,但他的身故理赔金仍然能够为自己的外甥继承,钱还是揣在自家口袋的。
短短一句话,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民财产的尊重。
在我国,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导致很多人的遗产都没有法定继承人,遗产变得无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扩大范围,更有利于私人财产的合理保护。
其实,民法典继承编不仅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还扩大了遗产范围,调整了法定继承顺序,增加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鉴于篇幅,今天就先不展开了。
最后总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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