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坑都有哪些?
人的认知成本有时很低,有时也很高,但绝对不会没有。
所以很多小伙伴在买保险的时候,总是处处给自己留坑。
为了让你们少踩坑,小小差把以前提过的注意事项再拿出来说说。
投保新手注意看了,老手可以当做复习。
健康告知被忽视、轻视
90%的雷都是在健康告知询问的时候没有合规告知造成的。
所以投保一定一定要重视健康告知。小伙伴们不能只对保险的价格敏感,对健康告知也一样如此。
健康告知很多人都拿捏不准什么时候该告知,什么时候不用告知。甚至有些还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保险公司未必能查到我们的过往病史。
小小差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对健康告知项划重点。
特别需要注意这些关键字眼:
“过去1年内”
“目前或过往”
“健康检查结果异常”
“规律服药超过1个月”
“过去2年内曾经或正在”
“一项或几项检查结果异常”
“医生提出进一步复查、治疗或手术建议”
“过去2年内曾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加费或者附加条件承保”
比如像“一项或几项检查结果异常”就意味着近期的体检报告上有异常的都需要告知;
“目前或过往”则意味着从出生到现在的时间;
“精神类疾病”,就意味着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智力障碍、抑郁症、躁郁症、躁狂症等也包含在内,需要特别告知保险公司。
小小差随便截了两款产品健康告知的询问,你们感受一下。
① 嘉多保重疾险健康告知询问
② 平安e生保健康告知询问
不过划重点归划重点,很多小伙伴对保险医学上的常识存在一定的误区。
会觉得日常医生说没啥问题,不需要特别治疗,定期复查就可以了,于是便放心投保。
其实投保的时候日常临床医学和保险医学有明显的区别。
一般临床医学上的“健康”是指目前不需要接受治疗。
但保险医学上认为的“健康”则指死亡率接近数据预期的群体,这个群体已经排除绝大部分的健康异常体,程度要比临床医学上认为的“健康”更健康。
平常医生对我们说没啥事多半存在对患者进行心里安慰的道义,防止病者过度紧张加重病理症状。
而保险上的医学,很多时候是为了排除潜在的风险,考虑的是未来理赔的风险,注重疾病未来可能发展的状态。
举个栗子
像感冒、发烧、过敏这些常见的疾病需要接受临床治疗,临床医生会及时处理和对症下药,但对于核保医生来说,这些疾病对死亡率的影响不大,所以在保险医学上往往可以忽略不计。
但对于肥胖、吸烟、癌症治疗后5年没有复发,乙肝病毒携带等,临床上是无需治疗的,但从保险医学上来说则可能需要加费、除外承保。
所以购买保险的时候,不能单凭医生一句“没什么问题”就放松警惕,随意投保。
一定需要谨慎告知,以免留下赔付隐患。
昨天小差后台就收到一位小伙伴的留言,说自己在购买平安某款产品的时候,近期体检结果显示幽门螺旋杆菌阳性,但没有告知。
这种情况就特别需要联系保险公司做补充告知了。
病历不重视
除了健康告知需要特别重视,看病就医病历填写也需要特别谨慎。
目的也是为了留下不必要的就医记录。
当然小小差不是让你们看病的时候隐瞒自己的病情病史。
而是在医生询问病症,过往病史的时候,回答不能含糊或者随意回答,减少误区,减少因为自己的一些疏忽大意而导致被保险公司拒赔。
在和医生沟通填写病历的时候也有讲究。
一般情况下我们看病,很多时候都是我们口头描述,我们怎么说,医生就怎么记录。
这就意味着病历有一大半都是我们自己写的。
比如某次看病。
医生问:什么时候最初发病?
答曰:去年大概6月的时候吧。
好,于是乎记录在案。
其实大概6月份的时候有可能是4月,也可能是7月,人的记忆很多时候都比较模糊。
所以在描述我们的病情的时候要提前告诉医生我们有保险。
其次描述病因的时候要注意措辞。
比如尽量避免出现“长期患有、先天性的、旧病复发”等字眼,最好就以当次就医病因为准。
自己不确定的病情也不要随便给肯定的回答。
有些病情,我们自己不清楚胡乱猜想自认为有,告诉医生了,医生便会直接记录。
现在医院体系会慢慢发展,后续还会和保险公司建立更健全的合作关系。稍有不慎,很可能因为我们自己的口误而留下赔付的隐患。
这些记录在保险公司和医院达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后,也就更轻而易举知道我们的过往病史,并以此作为承保或者赔付的依据。
所以看病就医,如果小伙伴们已经购买了保险的就需要特别注意一下了,以免自己给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自己挖了坑。
条款不肯研究
说投保,自然离不开条款。这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小小差也说过N遍。
还没有研究条款这种投保觉悟的,自己在心里默读“条款很重要”300遍吧。
保险公司赔付是严格遵照条款来执行的,条款上有的东西就赔,没有的就别胡思乱想了。
比如嘉多保重疾险要求的“严重心肌炎”。
赔付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那么就意味着心功能没达到 IV 级不能赔;持续时间不够180天或者中间有时间间断的不能赔;可以从事体力活动的也不能赔。
如果不看条款,生病了就马上去申请保险公司的赔付,那么很可能就会被拒赔。
所以小伙伴们不管什么时候购买保险,请一定一定重视里面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