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玛丽2020重疾险有哪些坑?
10月底,上线了一款新的重疾险——超级玛丽2020,各大保险自媒体不吝赞美之词,性价比之王,大黑马等等。
说实话,对于这类吹捧之言,我是不感冒滴!带着考证的态度,我重新审视了这款产品,还真发现了不少槽点,下面就让我们一探究竟。
首先让我们看下产品基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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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险责任上来看,这是一款中规中矩的保险,没啥亮点。当然,这也不是他们宣传重点,他们宣传的重点在于特定良性肿瘤手术上,还有癌症二次赔付可以多加20%的保额,那么我们就看看这俩条款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这一条是某些营销号吹得最厉害的,说是国内首款保障良性肿瘤保险的保险,但是这个首创含金量是多少呢?
上面是相关理赔条件要求,注意画红线的部分,都是它的限制性条款。
我找相关医生咨询了下,得出以下结果:
1.上述排除的肿瘤类型,如囊肿、脂肪瘤,血管瘤和皮肤良性肿瘤以及后续检测方式都是临床常用的。
2.现在有部分简单的切除,的确是在门诊就能进行,不用进行住院。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作何感想?虽然口号宣传的很好,但又有多少人注意到这些细节?特别是这款保险只是在线上销售,投保过程已经大大简化了,注意的人那就更少了。
癌症在保险公司的理赔中历来都是排在首位,而且由于癌症本身治疗的复杂性,导致癌症很难治愈,或者很容易复发或者转移,所以现在不少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癌症二次理赔,给患者多一次保障。
我们先来看超级玛丽是怎么规定的
然后我们再看看大部分其他保险公司是如何规定的
看出区别没有?注意上面红色部分,超级玛丽相比同类型的多了间隔期内出险直接解除合同的规定。
这就有点坑了,姑且不说癌症的转移或者复发,单说癌症的持续状态。要知道相当一部分癌症是无法治愈的,只能是维持某种状态,提高生存质量。
原来还指望抗够三年再理赔一次呢,现在你保险公司告诉我,不好意思,你这个病看不好了,我们要解除合同。这还有天理吗?
当然,估计超级玛丽的出品方和泰人寿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出了一个公告,承诺说条款会修改,变更为间隔未满3年,虽然不理赔,但也不会解除合同。
截止到今天,销售平台提供的条款还暂未修改,但是既然人家这么说了,我们就当它是真的。
但我依然有个问题,条款3.2.2修改了,那么3.2.1呢?如果首次重疾是非癌症类,在间隔期内发生癌症,超级玛丽2020不还是要解除合同?那要这个条款还有多少意义呢?作为消费者,何不去购买理赔条件更宽松点的呢?
上面说到癌症是重症中理赔量最高的一个病种,那么对应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或者说极早期癌症,在轻症里面同样是高发病种。
这次我们反过来,先来看看正常保险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然后我们再来看超级玛丽2020的
也许大家不具备专门的医学知识,看不懂这些专业词语到底什么意思。但是有一点可以很好的理解: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下,保险条款越简洁,理赔限制越少;保险条款越啰嗦,其中的限制性内容越多,理赔难度也越大。
对比上面两个理赔条款,相比上面的简洁明了,超级玛丽2020的相关理赔条件中加了一大堆内容,至于是好是坏,你们猜...
所以买保险不是会比个价,看两篇所谓大V的评测文章就可以的,要想深入了解一款产品,还是需要沉下心来去分析它的条条款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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