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了,意外险竟然不赔,这是什么回事?
昨天,一个朋友急冲冲的来找我:
“师姐,我家孩子被小区的狗咬了,然后打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清理伤口,花了将近2000块钱。
心想着之前给孩子买过意外医疗险刚好能用上。
可是去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拒赔了,这咋回事啊,不会保险真是骗人的吧?”
我听了也感觉很奇怪,让她把之前买的保险条款给我看。
结果发现有这么一条——
“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这才找到原因所在。
01
疫苗的费用能不能找保险公司报这个问题,基本取决于你意外医疗险的报销范围:
如果“不限社保用药”,那可以报。
如果“限社保用药”(医保报销的药我才报,医保不报的我也不报),那就得看狂犬病疫苗是否纳入当地医保。
狂犬疫苗是防疫类针剂,在大多数地区,属于医保范围内,可以报销的。
具体的确认方法,有两种:
1、就医时问医生;
2、去查询当地医保药品目录。
比如,我查了一下上海医保的药品目录,狂犬疫苗就归属于社保用药,也同样能找保险公司报。
可问题就在于,我朋友给她家宝宝用了进口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这属于自费药,不在社保范围内,符合她买的意外险里的免责条款,所以无法报销
。
所以,在购买意外险和医疗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它的报销范围是否限制医保。
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所选择,不会在理赔时出现纠纷。
02
被狗咬这个情况挺常见,尤其是小孩子,很容易中招。
那我们再由此延伸一下,一种极端情况:
万一打疫苗无效,狂犬病发作,导致意外身故怎么办?赔吗?
狂犬病一旦发作,死亡率几乎100%,治疗只能延缓病人的痛苦而无法治愈。
这能否按意外身故赔,目前仍有争议。
一些人认为,人死亡的近因是狂犬病,属于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不赔;
另一些人认为,人之所以得狂犬病是因为被狗咬伤,导致病毒入侵人体内才死亡,被狗咬这种意外伤害才是近因,要赔。
ps:“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中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它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这样讲似乎有点绕,我再来讲个案例:
小明意外被狗咬伤,虽及时打了狂犬疫苗,但十多天后突然病发,经救治无效死亡。
小明生前是买了意外险的,家人去申请理赔。
但是,保险公司拒绝了,给出就是第一种理由——
小明打过疫苗了,如果身体没毛病,应该不会再得狂犬病了,可他还是得了狂犬病,是病死的,不能算意外。
只有当场被狗咬死,或是被咬以后抢救无效死亡,那才能说是意外啊。
小明爸认为这是歪理,气不过把保险公司告了。
结果,一审判保险公司输了,法院认为——
虽然小明是病死的,但这个病本身不是小明自己得的呀。
是突然的、非本意的,意外的被病狗咬伤,导致病毒侵入体内才死的。
死亡原因,就是意外伤害。
保险公司不服,但没用,二审维持原判。
所以,被狗咬了导致狂犬病发作死亡,保险公司赔不赔,关键要看对死亡原因怎么定性,以及你买的意外险如何约定。
我翻了几款意外险的条款,发现有不少都明确写了这么一句话,比如“众安个人综合意外险”的免责里就有——
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不赔。
也就是说,
被狗咬这种意外伤害导致的狂犬病毒感染,它是可以赔的。
如果不赔,那就投诉,再不成就打官司,上面已有胜诉先例。
03
总之,购买保险不能只看价钱,
更重要的是合同条款,以及合同条款中免除责任。
买对,才能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