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国风新材的股东)
国风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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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
国风新材的股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已由2014年9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通过,该决定自2014年9月11日起施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修改为“由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组织机构负责人登记后,经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批准,在一定期限内协商确定上市股票数。
按照前述修改前的证券法,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本次修改后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二是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向市场公布配售对象数量。
三是对申报文件中对发行对象的范围进行相应调整,规定股票的发行条件、定价原则、配售数量、配售方式、发行时间安排、参与机构等要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作为特别说明使用。
四是对投资者信息的披露及交易的具体安排,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律师将委托律师对该投资者进行审查。
五是对投资者提出的关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六是对网上投资者配售比例低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规定网上配售对于新股配售的具体安排。
17、其他重要事项
,一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网上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