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规定)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职工依法享有的抚恤性质的补助金,是对失业职工进行保险性质的经济援助。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规定。
一、申领条件
1.符合失业保险法规定的失业人员;
2.在失业前一年连续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3.在失业后2年内未再就业的;
4.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方式
失业职工应携带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及所在公司所提供的与失业登记有关的材料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领。也可通过互联网、短信等电子方式进行申领,但需填写申领表格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发放方式
失业保险金发放方式分为两种:
1. 银行代发方式:失业职工持有银行卡,在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失业保险金直接打入银行卡账户。
2. 现金领取方式:失业职工选择在当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保险手册等证件。
四、申领的时间和次数
失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应当在失业后的6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逾期申领的,从申领之日起仅能享受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的六个月。同一职工在两次失业时间间隔不足1年的每次申领所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合计不得超过上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五、遵守规定
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失业职工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如违反规定,则将被追回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和发放的规定,失业职工应该协助有关机构核实、审批、发放,确保失业保险金指向真正的失业职工,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同时也提醒失业职工要保持积极心态,提高自我素质,尽早重返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