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恒生科技指数(天弘恒生科技指数 qdii c)
天弘恒生科技指数
天弘恒生科技指数天弘恒生科技指数分级(017025)发行情况公告
天弘恒生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3月25日正式发行。
天弘恒生科技指数 qdii c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本基金募集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已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进行了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
为了规范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交易,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与投资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2、在遵守本基金的投资决策、交易及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将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基金合同的约定开展投资运作,必要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3、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4、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由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行,而本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由基金财产直接委派,需符合《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强化投资风险管理。
本基金财产的境外投资等特定资产除需遵守本基金的有关法规及报告规定,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策略等需经托管人同意,并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实施。
7、停止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
本基金已暂停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8、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决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9、估值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和估值日价格。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合同》依据了《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认为不同意估值的事项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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