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电话号码)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礼泉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方式转让所持公司2.23%股份,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与转让价格无关联。
本次权益变动前,辽宁礼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3%股份,此次权益变动后,辽宁礼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3%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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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礼泉投资的股权结构变化,由于礼泉投资的持股比例由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礼泉投资有限公司100%拥有,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后,辽宁礼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5.24%的股份,双方是本次变动的主体,且均为礼泉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2.45亿股,持股比例为8.23%。
辽宁省礼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15.15%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5.91%的股份,二者均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不构成业绩承诺,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双方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进行股权收购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所作出,是基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制定,与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无关。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