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
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
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是指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调整公积金基数,由于不同地区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政策差异,不同地区公积金调整的时间会存在差异。
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表:
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
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表:
2020年8月17日之前,缴存职工办理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联名卡时,应当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可根据个人情况和所在单位的申请,申请调整基数。
2020年8月17日之后,除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之外,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并没有固定的,由各地单位结合实际办理。
5、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程序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工资基数经退休人员确定。
1、首先,住房公积金基数按照省、直辖市、市的规定确定。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
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建立“工资代理个人”制度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2号,将代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比例、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退休金计算基数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执行。
4、广州市“工资代理个人”的具体包括:在职职工,60岁以下,2800元。
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450元。
高级职称,650元。
中级职称,550元。
副高级职称,650元。
高级职称,650元。
副高级职称,550元。
副高级职称,950元。
副高级职称,950元。
副高级职称,550元。
副高级职称,650元。
5、广州市本级“工资代理个人”的适用范围:
(一)为单位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社保
对于纳入“工资代理个人”范围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