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
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的发布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于养老金领取资格和养老金调整的高度重视。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此次修订,明确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广东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与2011年广东实施的养老保险办法相比,此次修订将养老金调整对象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和其他参保人。
早在2012年6月,广东省人口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条例已经公布施行。
根据这一条例,全国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有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提出申请。
“这样一来,每年年底前,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条例,退休职工在15年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从2015年开始,每年可以定额补缴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协商确定。
今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没有钱
今年新办法明确,如果没有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没有钱,可以到养老服务中心申请,所需资金为个人账户上的储存额,完全归个人所有,未领取养老金不影响养老金。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的国家统计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率
2016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6639元,其中缴费工资基数最高的为2550元,最低的为4947元,本次公布的平均工资最高的为2550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018年的10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账户储存额的最低标准为160元,最高标准为5590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月工资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