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哪一年开始实行缴费,6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吗
这是一位下岗职工的提问
在回答提问者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看一下《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企和集体企业职工,统称为固定职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连续工龄,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在一起,给参保者计算退休养老金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
83年入央企,94年开始交社保费,2001年下岗后,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下岗职工参保者,达到60周岁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的。
那有朋友可能会问:
为什么要说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呢?
难道到此还会有不正常的情况出现吗?
朋友问的没错,参保者办理退休时,确实是有可能会出现不正常的情况。
因为参保者办理退休时,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加在一起才能满足参保者的法定退休缴费年限。
而视同缴费年限,是需要有档案的,且档案里必须有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或招工登记表,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才能被认定,才能参与参保者退休养老金待遇的计算。
但如果参保者没有档案,或虽然有档案,但档案里没有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或招工登记表,在这种情况下,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就不能被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不能认定,参保的连续工龄,就不能满足法定退休缴费年限15年,参保者也就不能办理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
所以说,83年入央企,94年开始缴纳社保费,2001年下岗后,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者,正常情况下,60周岁时,是可以办理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的。
但如果档案资料不全,参保者就会无法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