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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不合理怎么办 自述病情要注意什么

2023-09-13 09:29:05

有一段时间里,我天天追《我的白大褂》《生门》《你好,儿科医生》这部记录人间真实的就医纪录片。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大多数人,面对专业医生,都是恨不能把祖宗十八代的病史都抖出来,说的越严重越好,这样自认为医生会对自己更上心,对病情调查更有利

但是夸大病情,对于保险又有什么隐患呢?

今天就来聊聊自述病情这回事。

首先大家都知道健康告知是相当重要的,自述病情就是刻意夸大自己的病情,半年说一年,一年说两年,一不小心就把病情延长到等待期以前。结果人为造成“未如实告知”,这样得不偿失,会给未来理赔留下隐患。

莉莉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投保后,就医时要注意自述病情,因为如果在自述病情时说错一句话,很可能会导致拒赔。给我们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保险理赔不合理怎么办 自述病情要注意什么

今天,就再说两个因为口述病情导致拒赔的真实案例。

1

案例一

裁判书号:(2021)粤民申3929号

一:时间线

2017年7月1日,凌女士投保了一份前海人寿福寿保,保额60万;

2018年7月,凌女士被诊断为乳腺癌,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拒绝,拒赔理由是未如实告知。

原来,在2018年,凌女士就诊时,自述病情如下:发现乳腺肿物两年余。并被医生写进了病历里面。

保险公司看到病历,认为凌女士在2016年就已经查出乳腺肿物,并且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所以拒赔。

凌女士不服,起诉了保险公司,一审保险公司败诉,保险公司申请上诉,二审依然败诉,保险公司依然不服,申请再审,再审被驳回。

二:分析

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提供了一张2016年凌女士就诊时的诊断报告截图,并声称截图可以证明凌女士在2016年被查出乳腺肿物。

法院表示,这张截图只是表明凌女士在2016年做了乳腺肿物检查,并不能表明2016年被查出了乳腺肿物。

另外,凌女士口述的病情并不能作为其患有乳腺肿物的依据,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全额理赔,再审中,法院因此驳回了保险公司的再审要求。

2

案例二

这是莉莉经历的真实案例,从最开始保险公司拒赔到成功理赔下来的真实案例:

2021年2月20日,王先生投保了一份人人安康百万医疗险,等待期30天,免赔额1万。

2021年4月22日,王先生因为心脏病住院13天,共花费98582.12元,其中自费医疗费用43801.85元。

2021年6月,王先生申请理赔,被保险公司拒赔,拒赔理由是王先生住院病历显示,王先生此前住院时已经有心脏病相关症状,而且已经服药治疗。所以,王先生的情况属于既往症,不予赔付。

2021年6月,王先生找到我,在了解完具体过程后,我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尽到说明义务,所以免责条款无效,而既往症不理赔属于免责条款,所以,应该赔付。

同时最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不能因为主诉病情就判断王先生投保前就患有心脏病,也没有证据证明王先生投保前就因为心脏病住过院,所以,不能以既往症为由拒赔。最后在达2个月的协商沟通过程下,去掉约定的免赔额10,000元,最终理赔成功得到33,801.85。


其实在过程中,莉莉也发现如果保险公司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王先生投保前就患有心脏病,那么,王先生很难拿回赔付。在王先生的案例当中,最重要的还是保险公司没有办法拿出证据证明王先生投保前就患有心脏病。


3

总结

莉莉总结,即使过了等待期,口述病情也依然要注意,否则,轻则延长保险公司调查时间,影响理赔时效,重则影响理赔体验和理赔结果。就像以上的凌女士和王先生一样,就算最后理赔成功了,但是在此过程中却浪费了自己太多的心力,试想,一个患有重大疾病患者的家庭又有多少精力和金钱和官司纠缠。 

如果你准备投保或者已经投保,那你就医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在陈述病情时信口胡咧咧。即使过了等待期,口述病情也依然要注意否则,轻则延长保险公司调查时间,影响理赔时效,重则影响理赔体验和理赔结果。

就像以上的凌女士和王先生一样,就算最后理赔成功了,但是在此过程中却浪费了自己太多的心力,试想,一个患有重大疾病患者的家庭又有多少精力和金钱和官司纠缠,成本真的太高了,伤不起啊,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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