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赔超过30天后拒赔)30天内保险公司没有理赔怎么办
业务员购买自家重疾险没有告知,
两年内出险,但《拒赔通知书》却迟迟未下,
这种情况到底还赔不赔了?
2018年11月6日,中国人寿业务员李某买了自家公司的重疾险。
2020年4月24日,李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呼吸衰竭、肺部感染等,后因呼吸衰竭于2020年4月28日治疗无效死亡。
2020年5月27日,保险公司在医院调取了李某生前住院治疗的病历,病历显示李某于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15日在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肺部感染。
2020年7月16日,保险公司向受益人出具《理赔完成通知书》,以李某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退还保费。
法院认为,
根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而保险公司应当知道李某未如实告知义务的时间是2020年5月27日,但保司于2020年7月16日出具《理赔完成通知书》,显然已超过了法定的三十日期限了,故保险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
也就是说,保险合同判定有效,保司赔付重疾保额。
不才的复盘时间 ·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如实告知导致的理赔纠纷。
业务员买中国人寿自家的保险产品没有健康告知,这还真是嘲讽呀........
话又说回来,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那解除合同的权力就消失了。也就是说,三十天是保险公司调查的最长时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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