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福满盈B款年金保险怎么样?值不值得买?
年金保险能够让我们分散资金风险,财富保值。今天我们来阳光人寿推出的福满盈B款年金保险。这款保险可以满足我们人生各阶段的资金需求,给我们一个美好的未来。那么这款保险怎么样?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阳光人寿福满盈B款年金保险属于年金理财保障产品,第5年开始每年领取生存年金,第5年还可额外领取一笔特别生存年金,满期也有满期金,身故还有保障。
福满盈B款产品
保险期限: 10/15/20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福满盈B款产品特色
福禄至,稳中取胜
生存年金按固定金额给付,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还有一笔特别生存年金,可用于教育、婚嫁、创业、养老,为您轻松规划美好未来
满期给,乐享安心
满期保险金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
盈无忧,长短皆宜
交费期间、保险期间灵活搭配选择,满足不同需求
福满盈B款保障范围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生存保险金
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包括:生存年金和特别生存年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按照如下约定给付各项生存保险金: 2.4.2.1生存年金: 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每个保单年度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2.4.2.2特别生存年金: 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若被保险人于第五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特别生存年金。 特别生存年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福满盈B款不保什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投保案例
李女士,35周岁,经选择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福满盈 B 款年金保险》,选择交费期间 5 年保险期间15 年,年交保险费 10 万元,保险费合计 50 万元,
李女士可享有如下利益:
综上所述,福满盈B款年金保险可以满足我们不同的资金需求。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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