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取消?取消之后,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呢?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
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当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在随后的实践中,个人(家庭)账户额度小等一些弊端逐渐显现。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 王宗凡: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这是它最大的一个缺点。
此次《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鲁全: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你自己交的,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话,就意味着完全是由你个人在承担医疗的费用。现在我们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就意味着无论你是大病还是小病,这些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就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才是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
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有医保就够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从很多案例都可以得出这样的,有社保因病致贫的家庭比比皆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就曾经说过:“现在的基本医疗保险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而商业大病保险才是一个家庭的支柱!”
社保更像是一层最基础的保障,报销上还是有一些局限性的,其实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简称,大家很容易忽视“基本”二字,基本医疗,也就是说,不是高端医疗,就像出差住宿单位报销,它给你报销三星级宾馆,你非要住五星级酒店,这个差额需要你自己去自费,道理是一样的。
例如你所在的城市规定起付线是1500元,假如你花了1400元,对不起,不能报销,只能自费了。
各地医保报销的封顶线不同,我们假设封顶线是20万,那么超过20万的花费,也是无法报销的。
目前治疗重大疾病的花费,一般在30-50万元之间,如果不幸患病,很容易在治疗过程中,超过医保的封顶线。超过封顶线后,那么超出的费用,就只能自己承担啦。
即便是属于社保报销范围内,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也仍然有一部分费用,需要个人承担,这就是医保的报销比例。
假设可报销费用是8万,报销比例是80%,那么医保会报销6.4万,剩下的咱们自己出。
而很多城市,还没有这么高的报销比例,实际生活中,咱们自己出的费用一般会更多。
去医院看过病的会发现,开的药后面会标上“甲类”“乙类”“丙类”这样的字样,甲类药100%报销,乙类药部分报销,丙类药一点不报销,这就是医保的“药品目录”。
一般来说,进口抗癌药、靶向药、新特效药都属于丙类药,这类药一般治疗的效果要比甲类乙类好,所以全是自费药。
总结:社保就像金字塔的最底层,只是保险的基础,而商业保险则可以保障体系搭得更为牢固。因此,对于已经购买社保的人来说,商业保险是一种最有效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