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曼德(康曼德vi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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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曼德于近日被列入相关失信名单,虽然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在收购的同时还进行了一系列的行为,包括伪造文件、刑事等。
10月15日,上海康曼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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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2020年10月10日,康曼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和监管微信公众号提交了《民事起诉状》,作为收购人之一的马鸣担任康曼德独立董事,并在收到判决后进行了法律诉讼。
此外,康曼德通过张律师在收购人昊钰公司、公司其他公司工作中发现,其存在经营管理中缺少与上海康曼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康曼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有关的公司印章、证照、会计凭证、公司章程及公司的信息,以及相关人员,不符合出具审计报告的条件。
目前,康曼德由上海康曼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康曼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并成立上海康曼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
上海康曼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上海康曼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帅因其个人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工作存在分歧,缺乏对其决策的信心,导致其无法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履行提交全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康曼德未在2020年3月29日前,补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并补充提交了《年度审计报告》及《独立董事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已分别编制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
康曼德在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报告准则》,以下简称“《财务报告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商业计划书》等相关规定,没有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提供了相应证据。
综上所述,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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